关于麦当劳状告万德福商标侵权一案

关于麦当劳状告万德福商标侵权一案 2011-12-13 11:11

关于麦当劳状告万德福商标侵权一案,8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维持商评委做出的涉案裁定。
案情回顾
2001年11月,韩颐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飘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餐馆等多个服务项目上,注册“万德福WONDERFUL及图”商标(以下简称W商标)。
没想到,这个商标引起了麦当劳的警觉。他们曾经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在内共11.6斤重、1000多页的材料,来阻止“万德福”的注册。据说理由是“万德福的W与麦当劳的M相近似,在实际使用中极易产生混淆,导致对公众的误导和对麦当劳M形双拱图形驰名商标的弱化”。“如果准予注册,会直接影响到麦当劳的商业经营活动,侵害麦当劳及麦当劳在中国的几十家合作伙伴的正当权益”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
无奈,商标异议被驳回。在此之后,麦当劳公司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了复议。后商评委裁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饭店、酒吧等项目上的注册,维持了在其他项目上的注册。
麦当劳依旧不依不饶
麦当劳公司不服,将商评委告到法院。法院认为,W商标指定使用的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等服务与M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差别较大,据此,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做出的涉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