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间的“OPPO”、“CCPO”商标之争

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间的“OPPO”、“CCPO”商标之争 2011-12-14 09:46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间的“OPPO”、“CCPO”商标之争,由法院判令深圳市星宝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宝通公司)赔偿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珀公司)260万元暂告一段落(本报曾于11月25日第6版做过报道)。但就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下达的几天后,星宝通公司对外发布声明,表示对东莞市中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并表示将针对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声明一出,令这个已经引来不少关注的事件持续升温。

“OPPO”、“CCPO”狭路相逢

  据了解,2005年3月29日,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涉案第4571222号“OPPO”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9类,包括电话机、手提电话、MP3播放器等。后经转让及变更企业名称,2009年10月19日,“OPPO”商标变更注册人名称为原告欧珀公司。

  欧珀公司认为,其依法享有第4571222号“OPPO”商标商标权。其生产的“OPPO”品牌手机在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星宝通公司和开办数码超市的郑笑笑在生产、销售手机时,明知道欧珀公司的商标已注册的情况下,仍生产、销售与其同类和使用近似商标的“CCPO”手机,以混淆消费者的认知,引起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混淆,侵犯了欧珀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星宝通公司和郑笑笑的行为给欧珀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于是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等侵犯第4571222号“OPPO”商标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欧珀公司经济损失。

  欧珀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被受理后,欧珀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将涉案标的数额增加到310.3547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31日将该案移送东莞市中院审理。

  面对欧珀公司的指控,星宝通公司给出了不同的声音。星宝通公司指出,从商标文字及音译发音或谐音上看,两商标不存在使得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相同或近似。星宝通公司的商标由英文字母“CCPO”组合而成,中间的“I”代表无线通信设备,左右两边对称的“C”似无线电通信设备向四周永不间断发射的信号。原告欧珀公司的商标是由英文字母“OPPO”组合而成,两商标整体表现形式不同,且采用不同的字体,区别明显。从读音上看,星宝通公司的商标音译发音或谐音是“西铂”,读音起源于公司名称“星宝”二字的广东话发音,欧珀公司商标的音译发音或谐音是“欧铂”,二者发音明显不同,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

  星宝通公司同时认为,欧珀公司在2009年10月19日才开始享有涉案商标专用权,截至本案提起诉讼之日,欧珀公司实际使用涉案商标的时间只有9个月,其知名度和美誉度有限。而星宝通公司与欧珀公司几乎同时使用自有商标进行宣传,因此星宝通公司不存在利用欧珀公司商标推广自己商品的搭便车意图。

声明上诉 案件升温

  就在东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书下达后,星宝通公司对外发布声明,透露了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意向。同时在该声明中还对外公布了使用的两件商标,一件商标是与OPPO有着长达几年商标纠纷的“CCPO”,另一件是不同字体的“CCPO”商标。星宝通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目前使用的便是该商标且该商标“与‘OPPO’及其他公司都无任何法律纠纷”。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目前,欧珀公司共申请注册了154件商标,其中包括:多个类别上的“OPPO”商标和“REAL”、“ULIKE”等;星宝通公司共申请注册了15件商标,包括“CCPO”、“西铂”、“XMAN”等。2010年3月1日,星宝通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CCPO”商标,后被以与欧珀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第4571222号“OPPO”商标近似为由驳回,随后,星宝通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欧珀公司法务部负责人闵勇刚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商标侵权案件之外,欧珀公司不排除进行外观设计方面的侵权诉讼。欧珀公司向来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该公司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