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中央国家机关和青岛市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

31家中央国家机关和青岛市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 2011-11-17 12:46

 

  (本网讯) 1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阶段性成果,通报了截至2010年12月31日31家中央国家机关和青岛市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
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心城市软件正版化示范引导作用
  据会议通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在中央国家机关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林业局、国知局、国管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药监局,中宣部、新闻办,全国工商联,高法院、高检院等31个部门机关本级已经全部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安装正版软件19827套(国外软件产品13657套、国内软件产品6170套),其中操作系统523套、办公软件17113套、杀毒软件2191套;采购资金2211万元(国外软件产品1832万元、国内软件产品379万元);在地方国家机关方面,青岛市全面率先完成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采购安装正版软件15278套,采购资金7663万元。
  此外,根据国管局采购中心的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含直属单位及垂直系统)共完成软件采购47716套(国外软件产品20156套、国内软件产品27560套),其中操作系统6524套、办公软件21575套、杀毒软件19617套;采购资金3613万元(国外软件产品2750万元、国内软件产品863万元)。深圳等中心城市目前已完成软件使用情况摸底工作,正在与软件供应商谈判软件采购事宜。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北京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开展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地)、县政府机关,应分别于2011年5月底前和10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确保中央、省、市(地)、县四级国家机关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于2010年11月5日向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工信部等30个“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出了《关于商请提前完成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函》,商请相关部门于2010年12月底前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并在2010年11月15日召开的全国版权局长专题会议上,倡导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等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
  据介绍,为指导中央及地方政府机关有效开展软件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按期完成,2010年12月24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工商、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于2011年1月至2月对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2011年5月至6月对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整个督导检查共分三个阶段:从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中旬,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要求各地、各部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立即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本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逐一登记备案和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并形成阶段性报告。第二阶段为督促整改阶段,中央国家机关在2011年1月20日前,地方政府机关在2011年4月底前,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工商、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第三阶段为抽查检查阶段,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工商、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导工作组,分别于2011年1月下旬和年5月上旬开始,对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各级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抽查,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软件授权协议、合同文本等资料,现场抽查部分单位或部门的软件使用情况。督导工作组将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将提出整改建议,确保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分别于2011年5月底前和10月底前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相关检查情况,将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汇总并向国务院提交报告。
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落实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明确提出了“检查细化软件需求、切实落实采购经费、统一谈判集中采购、加强软件使用和资产管理、做好软件售后服务”等五项具体措施,推进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推进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如,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机关采正版软件的经费保障,以及将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等问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软件清理检查、正版软件使用、软件资产配置、软件资产日常维护、软件资产处置等软件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了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强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特别是中央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今年5月底前完成中央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的工作目标是完全有保障的。”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工信部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陈英、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国管局办公室副巡视员赵绪选等出席了通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