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网融合要更重视版权保护

实施三网融合要更重视版权保护 2011-11-17 12:37

 

  12月4日,中国版权界一年一度盛会——2010中国版权年会以三网融合与版权保护为主题在深圳举行。这是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年会。本次年会议题中深入研讨的问题,被版权、法律、学术、产业界评价为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被形容为“不等河流被污染再谈治理,而是先行开展预防污染的理论研讨”。部分版权专家认为,三网融合进程并没有改变版权保护根本原则,应亟待强调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策导向。在三网融合条件下,版权使用者必须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而解决海量授权的最好办法依然是采取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版权协会顾问、原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宋木文,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深圳市副市长袁宝成等出席会议。
本次年会之所以特别关注三网融合可能带来的版权问题,是在吸取前车之鉴的基础上而提出的。20年前,互联网兴起之时,由于业界对版权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相应的措施,致使造成了现在互联网的版权纠纷乱象。在三网融合之中以及三网融合之后,如果不能有效地把版权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和相对应的措施尽可能地考虑周全,势必将会给版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麻烦和留下更多的后遗症。同时,也必将给三网融合工作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掣肘。因此,版权界向社会各界郑重地发出预警:实施三网融合,要更加重视版权保护工作,要更注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措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建设。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事半功倍。因此,特别提醒三网融合相关产业部门勿忘版权保护这根弦。
与会的版权界专家指出,随着三网融合速度的推进,作品传播的渠道将越来越畅通,作品传播的范围也会愈来愈广泛,市场需求也随之越来越大。作品的市场价值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虽然数字网络技术不断创新,三网融合的进程不断加快,但并没有改变版权保护根本原则。在三网融合条件下,版权使用者先授权、后使用是必须遵守的原则。他们认为,版权保护对推进三网融合的进程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因为从三网融合市场来看,关键要有丰富的内容来支撑,如果没用海量、内容丰富多彩的各类节目,就不足以满足用户的广泛需求。因此,三网融合对现行版权法律制度、版权授权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版权也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有效的版权保护是三网融合条件下产业良性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保障。
阎晓宏在会上表示,三网融合必将对今后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他希望三网融合与版权保护的议题在理论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沈仁干认为,三网融合将有利于解决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的版权问题。他主张采取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来解决网络海量授权问题。
会上,中国版权协会为获得2010年中国版权产业风云人物和2010年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2010年中国版权产业新锐奖称号的12名个人和15家企业举行了颁奖仪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进行了《深圳经济中的版权产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交接。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以及近300名来自版权理论界、法律界、学术界、产业界的代表及部分省(区、市)版权行政机构相关负责人出席大会。此次会议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版权协会承办。

    (记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