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发展的内在要

国家版权局: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发展的内在要 2011-11-17 12:37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正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保护知识产权首先是中国自身发展内在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紧迫需要,如果没有好的发展环境、一个公平的市场秩序,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难以实现的。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非常及时和必要。”阎晓宏表示,近些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绩显著,但客观地看,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也损害了我国国际形象。

“拿软件产业来说,软件产业是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行业,但软件的特点是投入大,复制容易。所以软件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赖性很大,如果被侵权盗版,被无偿使用,谁还去研发创新呢?只有加强对软件版权的保护,才能促进民族软件产业的振兴。”他说,这几年我国不断加大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软件保护环境得以优化,推动了国产软件企业健康发展,金山、永中、浩诚等国内软件公司的产品不但畅销国内市场,而且在海外也取得不俗业绩。

阎晓宏介绍,此次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中央部署、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大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版权局承担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查处大案要案,二是推进软件正版化。查处大案要案工作由全国“扫黄”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挂牌督办。目前,案件的查办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28起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已依法宣判的案件有5起,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判阶段的案件10起,其他13起案件正由公安机关抓紧侦办。大案要案的接连侦破和审判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侵权盗版大要案的查处取得了初步成果。对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从去年11月到12月31日,已有31家中央国家机关完成了正版软件整改工作;地方政府中,青岛市率先完成了正版软件整改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到今年5月底前中央机关、10月底前地方政府机关将完全实现软件正版化。按照目前进度,我们有信心按期全面完成。

阎晓宏表示,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一个盗版泛滥的过程,这既和经济发展阶段、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相关,也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认识水平以及相应的保护体系相关。

“这个过程是必经阶段,但是我们要尽可能缩短这个过程,这对国家有利。只有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加依赖于知识产权,更加依赖于智力成果的创造和使用,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彻底转变。保护和创造、使用是相互关联的。对此,从政府到群众,看得是越来越清楚了。”他说。

    (记者璩静)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