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一五”完美收官 六大方面凸显成绩

版权工作“十一五”完美收官 六大方面凸显成绩 2011-11-17 12:41

  1月12日,全国版权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期间,版权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六大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版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时期,我国先后制定、修改了一系列版权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版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国务院先后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此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作品自愿登记办法》、《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地方性著作权立法工作也进一步加强,北京、上海、山东等10余个省市制定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湖北、福建、广东、新疆等地结合版权工作实际出台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区域版权战略。

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加大

在过去的5年中,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连续多年开展打击网络、软件预装、图书馆等领域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不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版权执法成效显著。5年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执法检查经营单位243万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6.6万家,查获地下窝点2780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6万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15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2.8亿件。其中,在连续5年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621件,关闭1198个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行政罚款481.2万元,没收服务器、计算机硬件设备719台,移送司法机关重大案件91起,专项治理成绩突出。自2006年全面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以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共举办培训班850余次,参训企业数量达2.6万家,培训人员近5.2万人,列入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企业18282家,经过验收已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12262家,129个中央大型企业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了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软件登记数量从2006年的2.3万件增长到2010年的8.2万件,软件销售收入从2006年的480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3万亿元,我国软件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版权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开展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积极培育版权保护示范典型,杭州、成都等地被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中国人民大学科技文化园区、北京大学“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单位被评为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涌现了“南通家纺”、“德化陶瓷”等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版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为发挥版权保护示范作用,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开展了为期3年的“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工作,评估版权保护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中的作用,为进一步制定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研工作组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其中2006年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增加值达13489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4%。北京、上海、四川、深圳等地也开展了区域版权相关产业贡献率调研,其中北京市2009年版权相关产业的增加值达1489亿元(占其当年生产总值的12.39%),上海等地版权相关产业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版权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凸显。

版权公务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基本建立

5年间,我国相继建立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加上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我国基本形成了包括音乐、音像、文字、摄影、电影等较为完备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体系,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种作品的合法传播、满足广大公众的文化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北京、上海等有条件的地区相继建立了集版权评估、版权质押、版权投融资、版权交易为一体的常态性版权贸易平台,积极支持版权企业参加书博会、软博会和游戏动漫博览会等版权交易活动,为促进版权作品的有效运用,推进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交易平台。2006年~2009年,全国作品登记1917450件,年平均增长170%,其中软件登记168813件,年平均增长45%。

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版权宣传普及工作机制,在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版权执法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版权培训上取得新突破。2009年首次将版权培训专题列入中组部的培训抽调计划,与中组部联合举办“国家版权工作专题研究班”,来自全国各中心城市分管版权工作的副市长参加了研究班培训。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重大节庆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广泛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不断创新,宣传效果不断提高。据调查,我国国民的版权认知度从2005年的60.6%已上升到2009年的74.6%,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

版权工作面临的国际环境明显改善

进一步巩固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主的多边对话沟通机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重大版权问题的磋商和版权新条约的制定,也是“十一五”取得的又一成绩。在5年间,我国建立、发展了中美、中欧、中日、中澳等与发达国家的双边对话磋商机制以及中秘、中越、中巴等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沟通机制。积极应对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妥善处理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磋商等多边工作。在处理版权多双边关系中,坚持加强沟通、求同存异、消除误解、互利共赢原则,注重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赞许和充分肯定,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国际环境作出了贡献。